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意见: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地政策,进一步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各级政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土地出让监管中的问题,确保土地出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具体如下:一、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一)实行政府监管责任制。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工作,要全程监督管理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切实保障土地出让依法规范进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出现的问题。上一级人民政府要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实行土地出让违法违规一票否决。(二)建立政府土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管,涉及国土资源、监察、规划、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市、县政府要建立土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各部门工作关系,做好工作衔接,完善工作程序,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土地出让监管中的问题,确保土地出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三)依法履行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职责。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是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需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要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在以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要求,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积极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四)进一步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制度保障和前提条件。各市、县要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国土资源、财政及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要适当增加财政用于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投入比例,尽可能挖掘资金潜力用于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和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使储备的土地在供应前符合建设条件。(五)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各地要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以及工业和工程项目用地指标,依法依规供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要以出让等有偿供应方式供地。严禁混淆划拨和出让供地政策界限,防止擅自扩大划拨用地范围。继续贯彻执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5号)和其他规定,严格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六)切实加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除采矿用地外,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棚户区改造中除回迁房和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外,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经济适用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可以划拨供地,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地产转让时,必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土地是国家所有,他的调配和使用要服从国家的安排,遵循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原则,退耕还林,更好的利用每一平米土地的价值,让土地循环利用造福后世子孙。
  
  
  


·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需要提交申请审核,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营子镇:长营子村、阿金歹村、胜利村、金家洼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2000元/亩;建设用地:52000元/亩;未利用地:41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长营子镇:赵家沟村...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农村地区围绕土地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将农村土地出租。那要是不幸产生合同纠纷的话,此时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 一、农村...


·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国家是公民的保护伞,有困难的时候国家都会进行帮助,比如说法律援助为了帮助公民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一般来说,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都是有地域范围的划分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并不知道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蔡甸街;大集街尉武林场、新塘、国新、堡家嘴、俞家垸、曾铁岭、东方、张家渡、杨家众、大集、九如桥、西板桥、小集、田家堡、曙光、南湖、塔儿山、尉武、西湾、农林、天星、溪水、祝家圻、国利、新桥、文岭、凤...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各个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要进行拆迁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每个地区可能标准不一样,那么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


·房子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子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我国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需要修建省道、国道打通经济命脉,这时候就需要征地修路了,向国家所规划的省道、国道路线周围的居住户征地,那么国家征地是肯定要根据所征地面积赔偿给原住户一定的金额,那么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关于省道征地补偿根据《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