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是否会数罪并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是否会数罪并罚?
  
  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3、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二、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2)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只要同一个犯人同时有两种罪名的就可以被数罪并罚,和杨某的这种情况是高度吻合的,并且表现在杨某身上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极端的个例,在查处贪污的过程当中,会发现有一部分的公职人员就是同时触犯了好几种罪名,把国家赋予的权利当成了自己敛财,欺压民众的手段,行为是非常的可恶的。
  
  


·刑事侦查行为如何认定
      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需要先根据侦查等刑事活动,查找相关罪证后,依靠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然后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刑事侦查行为该如何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侦查行为如何认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


·网络开设赌场罪判几年
      当今网络社会,网络犯罪也层出不穷,在网络上开设赌场是否造成犯罪,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分析得知。赌博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法律条规,构成犯罪行为,但也不是说所有的赌博都是犯罪,现如今,赌博已不再只是现实场景赌博,网络赌博也越来越多,不论是现实场景赌博还是网络赌博判定是否构成犯罪,都是...


·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在处理形式案件是如果涉及到需要对案件的证物进行司法鉴定,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往往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鉴定的。但是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此时需要了解的就是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那么,我们整理了一份相关的内容,您阅读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启动程...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哪些人构成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什么人构成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诉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规定是什么?刑诉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属于公诉转自诉类型的案件,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是什么意思?
      检察机关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般接触不到的,但我们可能听说过或是在电视剧中看见过对于案件中认为有不公平或是忽视某些因素的情况下,检察官可以向法院上诉提出再审,同时它也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为、法律实施方面的监督者,那么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刑事诉讼...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


·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我国刑法上设置了渎职罪,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生活中如果警察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渎职罪,那么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