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的认定;几种可能会影响到工期的因素例如质量鉴定问题、图纸延误问题、设计变更的问题、拖欠工程款、施工许可证获得的问题等。
  
  二、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履约管理之工期
  
  (一)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3、设计变更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4、图纸延误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5、增加工程量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6、质量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①鉴定合格,顺延工期;
  
  ②鉴定不合格,视情况而定。
  
  7、建设单位的其他原因
  
  如: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等。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8、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在签订建筑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涉及方面较多。因此我们需要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涉及,对于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的和其他突发情况都要在合同中清晰体现不能模糊不清,并且合同需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签署,方能受到法律法的保护。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所看到的高楼大厦,有名的建筑。都是通过开发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所看到的高楼大厦,有名的建筑。都是通过开发商建筑完成的。离我们生活最近的就是我们居住的房屋。房屋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完成后,通过销售服务商进行售卖,最后才到我们。而并非所有人都可以建设房屋,所有开发商都必须有相关资质才建造,而且建筑过程中,必须按照房地产开发资质...


·建筑公司法人的责任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论是什么样的人员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的,因为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比如说在我国建筑《公司法》人代表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许多人对此并不是特别了解他们想要知道。建筑公司法人的责任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公司法人的责任和义务有什...


·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1、建筑工程合同对这类情况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2、建筑工程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也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


·个人能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吗?
      《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深化,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由于国民法律意识淡薄而建成的违章建筑也不少,而这些违章建筑往往面临着被强拆的命运,我们在本文将向您详述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及相关法规,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第一个专业。依据设计方案和规划条件确定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布置功能划分,各部分构造组成。 结构设计:是紧随建筑设计的第二专业。依据建筑施工图进行内力分析、验算各截面的强度和刚度,并确定具体的工程做法。...


·建筑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违约金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自行约定的事项,合同无约定的,当事人就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但并非说建筑工程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就是恣意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是否存在?
      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是否存在?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老旧建筑的拆除正变成一件重大事项。其中包括一些违章建筑。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补偿,在目前的实践中可能没有补偿款。但还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是否存在?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


·建筑设计合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建筑设计合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分公司如果有设计资质,就可以直接签合同。分公司如果是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可以是分公司签合同也可以是总公司签合同。总之,分公司没有资质,肯定是用总公司的资质,至于合同,哪方签署都可以。当然,有个前提(最好),分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在工商有备案,这样避免后续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