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我们去一个新的公司开始新的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经过试用期的,只有试用期考核合格之后才能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对于这种考核合格并即将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呢?
   1、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于考核合格并即将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呢?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应当获得的赔偿项目有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我们在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的利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合法录用或者解除劳动人员。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


·遭遇劳动争议,如何选择纠纷“化解路径”?
      一调一裁两审和一调一裁并存,是我国劳动争议纠纷标准的化解路径。所谓“一调”,就是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第一道关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都可以成为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者,所达...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建筑业的发展,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这当中就会存在建筑安全的问题,因为房屋建筑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完工的时候要进行验收,那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


·一、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一、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 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第三,学生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在校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二、交通...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国家虽然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但并没有限制其他省份制定具体的验收实施细则或着更高标准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的规范统一化,便于统一管控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那么,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呢?详情见下...


·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工作日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行,正常情况下是八小时的上班时间。而要是在下班之后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不是可以,不过此时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吗
      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
      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手段,而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因为多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说到这里,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工资,尤其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扣减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有哪些?
      当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后,作为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完全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


·应该要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事先进行了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8个小时,但有些情况下单位可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那此时自然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不过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怎么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