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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后能会见家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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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批捕后能会见家属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检察院批捕的条件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三、律师要案件侦查期间的作用
  
  1、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主要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帮助。受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以下五项权利:
  
  1)会见权,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2)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
  
  4)代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其中最主要的权利为会见权。
  
  2、律师会见权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后,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如果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和事实的话,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在进行批捕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是不可以进行探视和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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