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恶意抢注商标法律适用
  
  除恶意外,各类具体抢注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要件不尽相同,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审理标准》对此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现以评审案件为例,略予说明。
  
  (一)《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驰名商标的适用要件
  
  1、 第一款保护驰名的未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但尚未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4)争议商标的使用容易导致混淆。
  
  2、 第二款保护驰名的注册商标。
  
  (1)申请人商标已经驰名且已在中国注册;
  
  (2)争议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双方商标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4)争议商标的使用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根据实践,认定驰名商标主要考虑该商标在我国境内是否驰名。申请人可以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其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的驰名证据材料。
  
  也就是说,我们参考商标法在解决恶意抢注商标案例的时候,商标法当中是给出了可以判定对方是恶意抢注商标的具体行为,只要存在着以上几种行为的当地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商标权,但是,商标局一般不会直接对抢注一方进行行政罚款。商标所有者在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权以后,想要追究民事赔偿的话还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商标怎样预防抢注,有什么方法?
      商标怎样预防抢注,有什么方法? 一、商标怎样预防抢注,有什么方法?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


·公司委托员工办理商标续展的期限是什么?
      公司委托员工办理商标续展的期限是什么? 一、公司委托员工办理商标续展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


·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多少钱?
      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多少钱?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几千元到几万元都是可能的,因为具体的处罚的罚款金额应当根据违法金额的所得数额来进行一个计算,比如说违法的金额数额已经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话,是可以除以这种违法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的。工商局商标侵权会先被判处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随着网络的进步,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网络著作权了解多少呢?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得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


·商标权侵权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商标权侵权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


·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