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效果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效果有哪些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效果
  (一)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的效果
  就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而言,所谓的名义载体并非某一个特定的人,所以不存在名义载体的意愿,只需要考察相对人的意愿即可。相对人通常不会对行为实施者所使用的名义产生特殊的信赖,因为该名义一般不能让相对人联想到某一个他所知悉的人,有时甚至一看就知道是虚构出来的名字,该名义也并未伴随着一些特殊的身份信息。由此可以断定,相对人并非只愿意与所谓的名义载体缔结法律行为,而是根本就不在乎交易伙伴是谁,他只在乎谁事实上向他作出意思表示,所以,法律行为应该在行为实施者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并生效。在前述匿名整容案中,医院与匿名患者之间已经成立有效的医疗合同关系,医院必须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借名签订合同行为的效果
  与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相比,借名行为的情况要复杂一些,需要综合运用四个基准判定其法律效果。首先考虑的是相对人的意愿,它可以区分为如下两种情形:
  1.相对人只愿意与名义载体缔结合同的行为
  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对人只愿意与名义载体缔结法律行为。行为实施者之所以借用他人名义,通常是因为名义载体具备某种资质(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中介机构资质)或特殊的身份(比如可以享受某种福利待遇的人)。就名义载体的意愿而言,名义载体将其名义借给他人使用,并不意味着他愿意与相对人缔结法律行为,他当时只是想给行为实施者提供某种便利而已,他相信行为实施者能够自己履行所缔结的法律行为,不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有时,这种做法甚至已经成为某个行业内部的潜规则。也就是说,名义载体事前并无与相对人缔结法律行为的意愿,但他事后可能有此意愿。
  2、如果名义载体事后追认使用其合同与相对人缔结的法律行为,那么该法律行为应当认定为在名义载体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并生效。
  在实践中,借用他人名义购买具有福利因素的房屋(如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有时会发生纠纷,名义载体后来发现房屋大幅升值,想自己保有房屋,行为实施者称该房屋是自己实际购买的。在此种情形中,应当把名义载体认定为合同的主体,名义载体事后反悔,表明其具有与相对人缔结合同的意愿。对于借用他人名义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应当认定此类合同无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所以,在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事件中,对于此法律行为后果从如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合同对方是否存在只与被借用名义方签订合同的意愿,如果是肯定的没有经过被借用方同意则合同归于无效;另一方面,如果合同相对方对此持中立,则合同成立且借用他人名义一方需要承担合同的全部法律后果。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做出分割,要是存在债务,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此时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不过,实践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


·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一、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无论网上贷款欠多少钱不还,网络贷款平台都可以进行起诉,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千元以上贷款拖欠时间比较长才会起诉,网袋平台也要考虑到诉讼成本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


·借贷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借贷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借贷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在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问题上,借条和欠条存在着一定的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一、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保险人对产品责任保险项下承担的责任,产品责任保险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承保,即期内索赔式和期内发生式。期内索赔式是指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请求赔偿,保险人均...


·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在线咨询 >一、到哪里起诉?
      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一、到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合伙经营的企业也就是多人合伙共同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在债务清偿问题上,合伙人应当了解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的问题,以避免合伙人之间发生合伙债务的清偿纠纷。为防范纠纷,合伙人在合伙债务清偿时如何防范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


·高利贷欠条怎么写?高利贷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欠条怎么写?高利贷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在生活工作中,都会遇到经济有困难的时刻,有很多人都选择借取高利贷,那么,高利贷的欠条应该怎么写?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而又对高利贷欠条书写标准不太清楚,可以阅读下面文章。 一、写高利贷欠条要有哪些内容 1.应写清楚欠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企业通过法律追讨债务的诉讼流程
      大多企业对债务的追讨都是很头疼的,普遍存在拖延、借故推托、抵赖等现象,导致讨债无果。这时候,企业只能选择起诉,请求法律的帮助。企业请求法律帮助追讨债务流程如下:1、选择法院在签定合约时,如果指定了管辖地法院,则约定的法院提出诉讼,没有做出此约定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起诉。2...


·欠款纠纷该如何预防 欠款纠纷中要什么证据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会如何预防纠纷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进行借款活动时,对于欠款纠纷该如何预防呢?此外,若是在实践中未能预防成功,那在解决欠款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有什么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欠款纠纷该如何预防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