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 一、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
   居间协议与合同公章不一样。
   二、居间协议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三方:居间人、委托人、第三人
  居间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只是向委托人报告或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与第三人是否订立合同与其无关。就是起个居中斡旋传达委托人与第三人意思,牵线搭桥的作用。居间人促成合同达成取得报酬的,居间活动的费用自行承担。
  委托人是接受居间人所提供的订立合同的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人,当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时但为此支付的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
  所以,居间合同中当事人主要是委托人和居间人,双方权利义务:
  1、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并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人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取得报酬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2、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时按约定支付报酬。合同未成立时,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三、合同公章
  合同公章即合同专用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 吗,综上所述,居间协议与合同公章是不同的。以防万一,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要标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加盖公章。合同的订立牵扯到很多方面,如果您在订立合同或居间协议的过程中有什么疑惑,您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以专业知识解答您的疑惑。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生效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


·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
      在日常生活里,您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会遇到很多不懂的地方,甚至不知道怎么入手,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融资租赁居间合同的范本,这样以后您在写融资租赁合同居间时就可以按照范本来写啦。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不可抗力是客观情况,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法律有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可抗力如何约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中...


·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法律方面都是赋予了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其中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这也是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那现实中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


·合同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合同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


·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一、金融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


·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2、八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