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石方运输。在挖掘的时候不是随意乱挖的,一般会有图纸。根据工程确定挖掘的多少与形状,然后依照图纸进行挖掘。那么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有哪些,又该如何计算呢?
  
  一、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地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外墙地槽长度按设计图示外墙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工程量合并于总土方工程量中。
  
  (3)人工挖冻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开挖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4)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原土打夯、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
  
  (6)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双面支挡土板者计算双面面积,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土方工程量。
  
  
  (7)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凝土沟盖板者,如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的底面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8)排水沟挖土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体积计算,并入挖土工程量内。
  
  
  (9)管沟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二、如何计算土方工程量
  
  (一)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二)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三)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频繁,也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常见的。以上是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种类和如何计算我们所整理的资料,但是土方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复杂的,因为土方工程量是很多工程量的集合,所以我们建议您最好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随着用人单位的员工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管理制度也更加规范、严谨,许多单位都要求新招聘进来的员工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既是为了员工管理的需要,也是为了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员工,那么,如果入职要提供工资单怎么做呢? 一、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1、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公司调离工作的情况,这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那么工作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区别呢?在调离工作岗位中企业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下面您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请继续阅读。 一、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工作岗位 ? 《劳动...


·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 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过是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起诉主张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是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就说这种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由于没有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产生劳动纠纷之后主要问题往往就集中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在此基础之上再有其他主张。因此,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起诉主...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生活中,建筑工程质量其实也是有着等级上的划分的。一般来说,像那些质量又好,适用性有高,同时性价比有比较好的工程质,肯定和一般的工程是有所区别的。并且,我国对于工程质量评定也是有明确的标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单位...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在工程承包之前需要经历招标、投标、中标的环节,在中标后双方当事人会签署合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签署承包合同后,有些发包方会要求再签署一份关于质保金的合同,也即在过质保期间内出现问题后该如何索赔的规定。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质...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一、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公司与劳动者约定除法律规定的两类违约责任之外的、由劳动者承担责任的违约责任,至于双方约定由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未做限制。所以,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双方可...


·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有时候,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意外,造成工伤。对于工伤,需要进行相应的认定,才能确定工伤的具体赔偿。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不了解的内容,比如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清楚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