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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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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
  
  (一)订购金陷阱
  
  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二)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
  
  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
  
  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四)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
  
  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五)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
  
  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二、购房签约补充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情况下,以下五方面内容最好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一)房屋面积
  
  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正负偏差不得超过3%,如果超出该范围,多出部分业主可按照合同单价进行购买,不足部分开发商必须以合同单价退还买受人。
  
  (二)关于装修标准
  
  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对于装修时所使用的所有材质(指包括公共部分装修时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号(指装修时使用的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等),必须进行明示;请开发商注明精装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关于车位
  
  地上车位是否有产权,业主如何购买及使用年限为多久;如果租用车位,费用如何,该收费标准的时限为多久?制定依据是什么。
  
  (四)关于物业和绿地
  
  物业收取的费用,服务的内容必须作为合同的必要组成要件以书面形式进行,入住后一年内,所有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胜任小区的物业工作,有权进行解聘和新物业公司的聘用。
  
  (五)关于入住条件和房产证的办理
  
  入住条件必须达到八通,即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通暖、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宽带。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因为买房过程不注意细节,而引发房产商和购房者双方纠纷的案例。所以,我们不得不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把合同以及补充条款审核清楚,因为一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到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就算购房者觉得利益遭受损失,在法律上也只能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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