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主要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能够按期得到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等等。
  
  
  需要注意的情况: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属于残疾赔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是否赔偿误工费?我们认为,应当赔偿,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等方面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动的价值是隐性的而已。
  
  
  (3)受害人有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第二职业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持。
  
  
  (4)如果误工时间内包含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计算在误工时间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赔偿数额。
  
  
  (5)不予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未减少收入的,不予赔偿。比如,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工资照发,如赔偿,则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当然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该获得的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获得的,应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上述情况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被伤害的公民在处理自己的权益损害的时候往往都会将所有因为伤情而引发的各部分都计算在内,尤其是原本有工资收入的公民因为住院或者伤残而减少了收入而出现的误工费也是应该得到固定标准的赔偿的,具体的数额就是相应的正常的单位给的薪酬。
  
  
  
  


·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
      一、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简单讲一下。 一、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


·加班工资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补贴的标准是什么?(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二、工程款纠纷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


·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应该如何进行补发工资?
      在当今这个社会,其实员工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以后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武器,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应当着重关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会要求单位恢复与自己建立的劳动关系,那么,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按照现在的法律应该如何进行补发工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海工伤鉴定书丢失办是怎样的?
      您对于上海工伤鉴定都是很陌生的,有的时候即使是工伤鉴定完毕之后,战队工伤鉴定的那个结论书有可能会丢失,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海工伤鉴定书丢失办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海工伤鉴定书丢失办...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到验收,涉及到多个单位参与。对于建设方来
      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到验收,涉及到多个单位参与。对于建设方来说,向业主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是最基本的要求。一旦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严重者会导致工程质量事故,这需要有人负责。那么,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


·再次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
      再次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