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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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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二、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如果夫妻在婚姻续存期间想要对于财产的归属进行协商的,可以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个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今后因为财产的问题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协议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签署,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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