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工业气体购销合同
  需方: 四川同辉钢结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罗江县安铭氧气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工业气体的供应与使用达成一致意见,为使甲乙双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特订立此合同:
  一、标的物:瓶装工业氧气、纯氩、二氧化碳、焊接切割用等工业气体。
  二、执行标准:
  1、GB/T3863—1995《工业用氧》
  2、GB/T6052—1993《二氧化碳》
  3、HG/T366102—1999《焊接切割用丙烷》
  三、数量:按甲方需求量。
  四、产品价格:
  1、氧气:暂定价23.00 (入厂气压>11.5mpa,使用净重5.9公斤/瓶;出厂气压 1.5mpa)
  2、二氧化碳:暂定价40.00 元/瓶(使用净重15 公斤/瓶)。
  3、以上价格均含运费及装卸费。
  4、在合约期内,若存在市场价格浮动.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产品包装物:
  1、乙方提供合格气瓶。乙方向甲方收取气瓶押金0 元/个。所提供的气瓶以《用户登记 册》上结存数目为准。注:《用户登记册》即用于甲乙双方登记气瓶的来往数目。
  2、使用净重量抽检合格率90%,若<90%该抽检批次扣款
  六、产品运输及装卸:乙方负责。
  七、供应衔接
  1、甲方经办人员电话通知或乙方按照预计时间及时送达。
  2、甲方采购联系电话:乙方供应联系电话:15008386782 13890208598 13547018966
  八、数量及质量验收:
  1、乙方送货至甲方库房后由甲乙双方经办人交接气瓶,并填写相关记录和签字确认,甲乙双方经办人员的签字和甲乙双方负责人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达不到要求,必须退换。
  九、货款结算及付款:货款于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每月24日后十日内向甲方启票收款。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交接货物时应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完整的附件应包括:防震圈、瓶阀、手轮等。在甲方损坏和遗失的,乙方收取甲方相应的维修费。附件维修价格 分别:A.防震圈5 发生维修费与货款一同支付。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乙双方都应爱护使用气瓶,严禁碰撞、焊补、灼烧等,并保持气瓶干净、清洁。
  3、甲乙双方每月应核对气瓶往来账目以及欠瓶情况,并签字确认,因甲方原因造成气瓶遗失由甲方700元/只向乙方赔偿。赔偿款与货款一同结算并支付。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产,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按实际损失金额计算。
  5、货款的按时支付是乙方供货能否正常的基本条件,超过付款期限未付清款,乙方可停产供货。
  6、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应提前15 天达成协议。合同终止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及退 还占用乙方的气瓶。
  7、乙方提供的气瓶因本身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对甲方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操作人员未按正规操作规定操作造成的伤害,乙方不予负责。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 合同有效期: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综上所述,钢结构施工单位采购工业气体需要签署气体购销合同,这是购销行为的主要凭证。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品,所以双方在合同中除了约定气体数量、价格、付款方式这些基本信息外,更要标注清楚气体存放方式、运输方式等,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监督供应商保障气体安全。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您都知道去某个单位工作要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中还存在另一种合同叫做集体合同,您对此表示不理解,都是在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集体合同是什么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解释。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两...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无法约定劳动...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后,公司不再续交社保费用,根据缴费职工...


·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身边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国外从事工作。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劳务,您会觉得出国劳务的报酬比较丰厚,而且见识也会比较多。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想要出国劳务的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规定有哪些?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时期,我国各项法律制度都不完善,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那时,我国的法律学者和广大人民就开始致力于发展和完善我国各项法律制度,致力于为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其中就包括建筑工程。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和...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一、劳动者因职务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单位如何追偿损失? 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损害的发...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