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吗?
  
  
  黄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索赔的项目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可以直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提供住院治疗期间的单据以及相关材料等;或者也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伤残鉴定书的结合我国交通安全法中的内容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也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
  
  
  
  


·一般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我们知道人口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因为人口过多必然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从效果来看出有明显的控制人口,如果超生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结局办法为:应当首先到当地交警部门报案,请交警按照责任进行处理;如果对交警部门处理有意见的,或者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根据要求递交相关的材料选择到法院诉讼解决。二、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


·骑公路车飙车犯法吗
      违法,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否则,税务机关不能为其申报纳税。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1.企业不给交社保需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


·租车诈骗批捕能追回车辆吗?
      一、租车诈骗批捕能追回车辆吗?租车诈骗批捕后,一般是可以追回车辆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近年来租车诈骗案频发,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租车诈骗手段有:第一种: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同租赁公司签订合同,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根据双方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双方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无误之后签字。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了,可以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就算签字了,也...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


·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购房人如果能够顺顺利利地购买到心仪的房产自然是最好,但是如果因种种原因而发生了纠纷,购房者就要想办法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因开发商违约而发生了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 交付房屋是出卖人主要义务,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最新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哪些
      最新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哪些?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会去考驾照,这就代表,能开车上路的人也越来越多。从而增加了交通违章的数量。而交通违章分为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酒后驾驶,对于醉驾的处罚力度也在逐渐加强。那么,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更全面的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吧! 交...


·交通事故伤者乱要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者乱要钱怎么办 如果不在赔偿范围内就不会赔偿的,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


·一、交通事故车损失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和事故定损情况来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