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对于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否则任意解除合同将会构成违约。那么,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当事人约定或协商解除合同时,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解除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
  2、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不可抗力既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也包括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完全改变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客观环境,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已不可能,因此不可抗力成为合同解除的当然条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此即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制度,即指在期限届满之前或先于履行期之前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为了保护相对方的利益,赋予相对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方解除合同必须催告迟延履行方,并给予其合理的宽限期。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方解除合同不必催告迟延履行方。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会影响当事人索赔吗
  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依法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包括订立合同的费用、信赖利益的损失(准备履行合同的损失)、机会损失、返还支付的费用,同时包括可得利益。至于合同的解除有无溯及力,专家学者尚有争议。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是解除溯及既往的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则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溯及既往。
  合伙、租赁、劳务以及继续性供应合同(如供水、电、气、牛奶、报纸等),解除后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效力溯及于合同成立之时,但合同已部分履行的,解除效力不溯及已履行部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中,您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如果您有解除合同的想法,首先就要确定是否有满足合同的解除条件,否则您单方解除合同很有可能需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如果满足了合同解除的条件,您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才行。至于何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


·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法规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裁判规则 1、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是一种诈骗形式,主要是利用伪造文书或证件的方式,非法取得相关权益,合同诈骗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危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公民有权对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那么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合同诈骗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属...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一、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为了保证合同顺利的履行,许多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会签订一个担保合同以保证自己的权利义务。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 1、《物权法》第一...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根据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当一个人通过聘用合同进入了事业单位成为了在编人员就相当于拥有了稳定的“铁饭碗”,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是否会自动续签?亦或是人事关系因此而终止?下面我们就为您答疑解惑。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撤销后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撤销后违约金怎么算?从08年开始,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一、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履行抗辩权均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的行使,会使合同履行暂时中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这三种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相关内容。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左右,涉及到财产诉讼的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