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
  
  
  附随义务在我国<合同法>中应严格定义为狭义的概念.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附随义务的内容包括通知、协助、保密和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经济法扩展了附随义务,使其作用更为凸现,实现了追求实质正义的理念。
  
  
  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
  
  
  债之关系的核心在于给付,给付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除给付义务外,债之关系上尚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及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
  
  
  附随义务的种类
  
  
  债之关系为一种发展性之过程。附随义务是在债之不断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义务,唯其产生不得脱离诚实信用原则,其功能仅为辅助给付义务的实现。我国《合同法》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在合同当中需要约定的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个义务主要指的是履行合同所应当承担的义务,但一般情况下还存在着一定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它的种类是比较宽泛的,其中就包括通知的义务,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对于合同事项,必须向对方说明的义务。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一、不履行合同方式: 1、法律规定情况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从违约情形看不履行合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


·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有何特殊情况
      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有何特殊情况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因赠与合同特别是不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处于纯受益的状态,故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权利,《合...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


·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海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订货数...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含合同无效行为)的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一、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有哪些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那些程序 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序是: (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