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则?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则?
  
  一、财产保险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在签订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诚意,恪守信用,杜绝相互欺骗和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特别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所有重大保险事实,否则合同无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自己要求保险的内容,必须本着最大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保险人表现出来的最大诚实信用则是可靠的偿付能力,有关国家的立法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
  
  2、保险利益原则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要保险的财产,应通过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将双方诉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从而,能使被保险人通过保险的财产而得到回复或受益。这种为法律所承认的利害关系的行为,形成了它独特的保险利益。
  
  规定其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主要是:a、可防止把保险变成赌博;b、可防止道德危险;c、保险利益可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三条规定;财产保险的投保者(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有的称其为被保险人),应当是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或者是对保险标的负有保险利益的人。
  
  3、补偿原则
  
  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独有的原则。所谓补偿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定额投保的保险合同生效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当然,如果是不足额投保,则不能享有这一权利,而只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是有限度的。应以恰好填补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不能获得额利益。常见的赔偿方式一般用货币支付,保险人也可视情况选用恢复原状,或换置的方法,对被保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4、代位原则
  
  代位原则也是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一个原则。为了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份利益,实施代位原则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来讲,被保险人因财产受损而取得保险人的赔偿后,需将其原来应享有的向他人(责任人)索赔的权益,以及他对残留保险标的特权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取得这份权益后,可以把自己摆在被保险的位置上,并向责任方追偿,也可以向被保险人追偿。例如,家庭财产保险中,所保险的家用电器(电视机、录相机等)被盗,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人的赔偿后,其被盗的家用电器又被公安机关追回,此时,保险人亦可向被保险人追偿。
  
  但是,由于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自己过失所致,一般情况下,保险人不向被保险人追偿。但如果第三者是被保险人近亲,如配偶或本单位职工所为,保险人一般不行使代位权。
  
  5、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是补偿原则派生出的又一原则。是指被保险人,用同样一个保险标的同时向两个、或两上以上保险公司投保同一险种,就构成了重复保险,这样的保险金额的总和一般都超过保险标的保险价值。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发生损失时获得超额赔偿,在保险人之间可适用分摊原则。其分摊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按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分摊。也就是说,遇有这种情况时,将各家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保险的金额相加、汇总,得出每家保险公司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按照其比例计算出应分摊损失的金额。二是限额责任分摊,按照保险人在没有其它保险人重要保险的情况下应负的责任限额来按比例分摊赔偿。三是顺序责任分摊。由先出保险单的保险公司首先负责赔偿,其余保险公司,只有在承保的财产损失额超出第一家保险公司保险额时,再依次承担赔偿责任。
  
  6、近因原则
  
  近因,在这里是指造成损失的主要或有效原因。近因原则是处理保险赔偿责任时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而且其各个原因之间又存在着因果关系,这时在处理财产保险损失时,应适用于近因原则。近因,不是指造成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但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直接由于保险单中所承诺的范围内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能予补偿。
  
  二、财产保险合同有什么特征?
  
  1、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财富,也可以是无形的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2、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填补损失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以财产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作为保险的标的,由此决定了财产保险合同以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为其惟一目的,这就是财产保险合同的损害填补原则。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责任限定制度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就保险金额的约定而言,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4、财产保险实行保险代位的原则
  
  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有权向该责任者请求损害赔偿,为了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被保险人只能获得选择权,即或者由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由被保险人请求第三人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了赔偿,那么,他则必须将对第三人的求偿权让渡给保险人,保险人获得代位求偿权。
  
  在上述介绍中,我们主要针对财产保险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则和财产合同的基本特征进行了阐述。而在现实生活中,所有的财产保险合同也都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合同中需要体现具体的旅行原则,也需要体现具体的合同特征。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梦想着掌握一项专业的技能,以提高自身的价值,同时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实现人生价值,餐饮行业作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行业,吸引着太多的年轻人去接受培训,那么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合同模板。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终止,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在审判实务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钢筋购销合同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第一条 目的及标的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现实生活中,进行抵押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借款的时候,此时出借人一般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抵押,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也有可能会单独签订抵押合同,那这个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这三种义务存在着以下的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主给付义务,例如交付货物转移所有权的是买卖合同,提供劳务支付薪金的是劳动或者雇佣合同。而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合同的定性不存在影响;第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企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是确定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在发生法律纠纷时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然而合同是有期限的,在合同到期时企业和员工就会面临续签合同的法律事项,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