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所有合同都涉及到合同解除问题,房屋租赁合同也不例外。有些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想解除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来说,怎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需要看法律是具体怎么规定合同解除事宜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可以解除的。
   二、怎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在法律上有几种不同的情形,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形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
   (一)单方解除的程序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二)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因此,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听起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是一件难事,但实际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最终都要闹上法院。对于法院来说,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需要当事人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房产抵押合同合不合法
      抵押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物质财富和为非物质文化财富为基础进行抵押关系所签署的相关约定。至于抵押合同是否合法,要看抵押合同的签订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合法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指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抵押合同。换句话说不合法的合同的确定是出于在合同的双方当中,有一方以欺骗...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因此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到底买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一、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王利明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的意义在于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多重...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如今的房屋也是分为了多种类型的,就包括居民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一般说商品房往往都是指的居民用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法律中规定的产权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商品房产权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产权分类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产权证的。而在收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步骤,那么买房人收房的步骤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买房人收房的步骤包括哪些...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理。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遗产房屋过户的,只有过户了,才真正的算继承了。那么,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供您进行参考。 一、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