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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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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者是赔偿责任。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企业与劳动者本身经过协商,达成相应的协商意见之后,劳动者出于自愿原则与企业解除合同;2、劳动者在企业工作属于试用期,但是企业有规定试用期不合格的,或者是不能达到企业用人要求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主要双方的磨合期,同时也没有极大的浪费劳动者的时间,在此期间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了公司指定的制度,该制度一定要合理且该制度劳动者是知晓的。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劳动者违反规定,可能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是商业名誉;4、劳动者滥用自己的权利,或者是失职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以上损失主要是指经济损失,如果企业能够证明非经济损失也会影响企业利益的,也可以认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5、劳动者存在双份或者多份劳动关系的情形,经本企业告知却拒绝改正,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劳动关系较多,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本职工作,且造成严重影响的;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刻意隐瞒、欺骗或者是胁迫单位,造成单位出于错误的意识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者劳动者对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了篡改;7、劳动者因为触发了刑法,该刑法一般指非过失型犯罪;8、劳动者生病或者是并非工伤而住院治疗,在治疗期满之后返回原岗位不能胜任,经过合理的调配后,任然不能继续工作,可以解除合同;9、劳动合同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该原因是客观情形造成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仍然不能达成相关的协议,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0、企业因为特殊的原因或者是经济状况的下滑或者是变故,造成企业需要缩减人员或者是调整岗位,如果员工经过调岗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是被裁员,该情况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只是一般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11、企业经营严重恶化或者是资不抵债,进入清算或者是破产程序,企业即将不复存在,那么自然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员工继续呆在该单位也没有前景可言;除以上几种情形,只要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但是同时也要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只要劳动者没有重大过失,一般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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