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的使用者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补偿费或安置费,会将土地交给其使用。或者是直接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免费交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这种行为就叫做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划拨的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他人。意思是土地使用者不再使用这份土地以后也不能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是国家的机关用地,国家机关用地具体指行使国家职能的一些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还有审判检察机关,是这些机关的总称。二是军事用地。比如一些军队驻扎的地方或者军用设施的用地。三是城市中基础设施的用地,比如城市供水、供电、通信,还有绿化、消防保安等等设施用地,都要划拨土地使用权。四是城市中公益事业的用地。公益事业主要指一些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等。五是一些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所占的用地,比如一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国家采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的能源项目,还有重点投资的铁路、码头、机场等交通项目,水库、水坝等水利项目都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上面讲的各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确定需要的时候才能进行划拨。但是对于一些营利性而且不属于国家投资的项目,就不属于确定需要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不能采用土地划拨的方式,而是出让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于我国所有不出让的国有土地中,除了两种特殊用地之外,都属于划拨用地。一种是城市中私有房屋的用地。私有房屋的主人拥有这个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且具有无期限性。意思是只要主人一直拥有这所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也会一直拥有对这片土地的使用权。这种私有房屋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房屋转让、出租等一起,而且还不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主人要依据法律缴纳相关的税费,其中也包括了土地增值税。但是也可能面临房屋所占土地被国家征用或者拆迁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也会得到适当赔偿,这样就会减少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国家和拆迁人之间的矛盾。第二种特殊用地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现在很多外商选择去别的国家进行投资,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有这些特点:期限性,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和企业的经营期限一样,该公司经营多少年就可以拥有这些年间的土地使用权。低偿性,外商投资企业想要拥有使用权的话还要交纳一定的场地使用费。划拨性,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和当地所属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签订使用合同书,签订以后土地管理部门就会给企业划拨土地。不可转让性,土地管理部门给外商投资企业划拨的土地只能由外商企业自己使用,不能转让给他人或者进行出租、抵押之类的活动。
  
  
  


·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很多人都对房地产进行抵押,在抵押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疑问就是,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多数人都不了解这一问题。还有一些人想知道,哪些不动产不能抵押呢?关于这些疑问的解答,请看本文的介绍。 一、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 房地产的租赁...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且各地的补偿政策是有所区别的。辽宁省作为我国农业用地得大省,也有相应的政策。那么,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对于补偿的标准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的地理位置优越,是交通枢纽中重要的一环,因此城市发展速度在近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国家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农民土地。这种情况下,国家需要对土地使用者提供征地补偿。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征地拆迁...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


·太仓市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各个地区的土地类型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各类型土地补偿标准也有着不同的标准。我们如果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还是要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下面我就为您说一下太仓市征地补偿标准。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


·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国家在征收农民的土地时,肯定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应该给哪些补偿,也不知道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标准...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顺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说到征地,相信您都不陌生,征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下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并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被征地对象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长顺县征地补偿...


·安徽省滁淮高速长丰段征地补偿包括什么
      安徽省滁淮高速长丰段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本质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本质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 非法集资行为是触犯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民间借贷则是一种合法行为,就社会实际来说,非法集资现象有时会伴随着民间借贷一并发生,故而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主体,不知道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本质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不过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购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