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不是共同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
  
  
  关于一方婚前财产的问题。现行《婚姻法》将一方婚前的财产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因此,1993年《财产分割意见》中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包括两类财产:一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婚前个人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姻存续期间,复员、专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对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19条也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1950年、1980年婚姻立法所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之的精神,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一直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婚姻法》中,没有“婚前财产的孳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显然,自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婚前财产的种类各异,有的财产不需要夫妻双方经营、管理、投入劳动,便可取得孳息,如现金、有价证券等;而许多婚前财产在婚后需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才能产生孳息。因此,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应被区别对待,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管理所生孳息,应确定为共同财产。对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1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显然,该解释将婚前财产在婚后用于投资而取得的收益认定为共同财产。
  
  
  伤害赔偿
  
  
  关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问题。这些财产具有人身性质,故只能归该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该解释也依据这些财产的人身性质,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是对《婚姻法》有关内容的具体与完善。
  
  
  遗嘱或赠与合同
  
  
  关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问题。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立法应尊重遗嘱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保护其个人财产的处分权。所以,这些财产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问题。对此,法条中没有明确列举。依现实生活,它主要是指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用物品,如个人使用的衣服、书籍、首饰等。但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一方因其职业所必须的价值较大的物品,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其他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关于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问题。这是概况性规定,包括立法没有具体列举的其他所有应当归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夫妻双方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对方是没有任何的权利进行分割的,而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必须要婚后所得到的才能算是,所以,在认定共同财产的时候一定要双方协商好,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一定要各自一半,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


·一、离婚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怎么分割?没有两个人名下的财产,就是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么?
      最近几年,离婚率越来越高,有的夫妻之间离婚并不是很顺利,甚至会因为财产分割等原因进行离婚官司。您都知道,在法院打官司,一般当事人都是要到场的,但是有也有当事人不到场的。离婚官司由于涉及到人身关系,具有特殊性。那么,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原...


·在生活中,大家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大家不管是聚会还是
      在生活中,您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您不管是聚会还是谈生意,亦或者是朋友聚会,总是要喝上一两口。喝酒本身只要自己控制好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经常酗酒或者是醉驾的话,那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啦。尤其是醉驾,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机动车的法律...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加班费标准,这不是由任何一个企业私自规定的,处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各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支付加班费。那到底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
       其实抚养人和监护人早就在很多人固有的印象当中根本就是一体的,而且不管是监护和抚养这都是属于当事人的父母应该承担的一种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可能生活当中很少有人会去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认识一下。 一、在我...


·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得到完善,比如说我国的婚姻法。我国的婚姻法做了许多修改,其中就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标准的相关内容,毕竟抚养权的问题一直是您关注的焦点。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


·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2年时间是协议分居判定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对于这个时间,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有不少的误区。有的朋友认为,协议分居2年之后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那么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协议分居两...


·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中,婚姻都是自由的,父母虽然可以为子女的婚姻提供一些建议、参考,但却不能很强硬的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不过现实中,却有父母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子女的情况,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