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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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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八)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即使在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会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来看,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确实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这里规定的“生活困难”包括“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
  被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那么要是夫妻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这部分财产就是不能被分割的。由此可见,对夫妻财产性质的认定是多么的重要。若你无法区分哪些属于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话,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驻马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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