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材购销合同书的模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钢材购销合同书的模板
  
  钢材购销合同书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 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 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1、线材:GB/1499.1-2008;2、螺纹钢:HRB335或 HRB400 GB/1499.2-2007;3、圆钢:GB/1499.1-2008;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钢厂的原厂包装为标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 磅计 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 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 )
  
  手机: ;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码: )手机: ,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 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 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A:现款部分乙方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第1款结算价格在1日内支付乙方货款。
  
  B:垫资部分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办理付款手续,在 天内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及垫资利息。
  
  C:逾期加价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垫资利息外,按每天每吨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
  
  D.因乙方报给甲方的钢材价格及交易价格未包含税金,其税金按甲、乙双方
  
  交易额的17%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并支付全部税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 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 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关于钢材购销合同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企业进行选购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之后面对纠纷时,也能成为有利的证据。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所疑问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做任何事都需要用到钱,在没钱时大多数人就会选择贷款,但是不知道哪家银行更好就会求助于金融中介服务。那么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呢?又该如何防范纠纷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一)金融居间服务 金融居间业务其实是金融中介公司服务的一种,...


·合同约定违约金起诉要求利息可以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起诉要求利息可以吗?合同约定违约金起诉要求利息可以,但是对方对方不会支付,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在《民法典》(2021年1...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方式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方式 一、出口贸易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多数按CIF条件成交,并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履行这种出口合同,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手续繁杂,且影响履行的因素很多,为了提高履行约率,各外贸公司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粗确细致,尽量避免出现脱节情...


·合同诈骗罪判刑多少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些人会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去获得利益,例如诈骗。现在诈骗的方式百出不穷,有些公民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则较容易被别人欺骗,例如签署合同时被别人诈骗钱财,这就是我们即将提到的合同诈骗罪。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它会以哪些类型的诈骗方式出现?它的立案与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


·一方未签署合同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了义务,法律是否保护?
      一方未签署合同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了义务,法律是否保护? 现实生活中,熟人之间进行买卖活动经常有这样情况,双方还未签合同一方就开始履行义务了。我们都知道,合同履行是应该在合同生效之后进行,那么这种未签合同先履行和部分履行的受到法律保护么?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回...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药材购销合同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药材购销合同 药材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定金条款、合同法定金条款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哪些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哪些 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双方履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一方无法将合同继续履行下去的情况,这就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不能追加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的第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除了在处理过程中将另一方列为被告外,还可以添加被告。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增加另一个人作为被告:1。如果买卖合同中还规定了合同应承担债务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买卖合同的一方作为债权人,仅将另一方的债务人作为被告...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在德国法中,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主要指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也将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归入可撤销合同的范畴。我国《合同法》第54条列举了可撤销合同形成的原因: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