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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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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本人认为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价值,如果女方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便是男方个人财产 ,个人认为也应当给予适当照顾或者补偿。尤其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
  
  2、同居后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二、未婚同居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形成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
  
  在正常情况下,只要是离婚以后所取得的收入,就跟另一半完全都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或者双方只是为了孩子居住在一起,但从来都是分居状态,这种情况一般也会默认为离婚以后的收入是个人财产。总之,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收入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后最好不要居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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