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融资种类主要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企业融资种类主要有哪些?1、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种分类方式是按照资金是否来自于企业内部来进行划分。所谓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具体包括3种方式:资金、折旧基金转化为重置投资、留存收益转化为新增投资。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外部融入资金用于投资。一般来说外源融资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形成,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形式实现。2、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这种分类是按照资金使用及归还年限进行划分。短期融资,一般是指融入资金的使用和归还在一年以内,主要用于满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包括商业信用、银行短期贷款、票据贴现、应收帐款融资、经营租赁等。长期融资,一般是指融入资金的使用和归还在一年以上,主要满足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开展长期投资等活动对资金的需求。长期融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长期贷款、融资租赁等。3、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这种分类主要按企业融入资金后是否需要归还来划分。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融入资金后,无须归还,可长期拥有,自主调配使用,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债权融资是指企业融入资金是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的,必须按期偿还,如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所取得的资金。4、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种分类主要是按照企业融资时是否借助于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来进行划分。 直接融资是指企业不经过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直接与资金供给者协商借款或发行股票、债券等来融资。另外,政府拨款、占用其它企业资金、民间借贷和内部集资等都属于直接融资范畴。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向资金供给者融通资金的方式。包括银行借贷、非银行金融机构租赁、典当等。二、融资方式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博凯投资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事实上,融资本身就是为了筹钱来满足自身投资的需求,现而今,几乎所有的企业在融资之前,都会考虑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融资甚至比经营企业还要困难很多,企业一般情况下也不要到了资金周转已经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才想起来要去融资,在企业数据上升的时候选择融资是比较恰当的。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以及义务,譬如公司资产收益权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因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不同,那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不管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条件才行,而这其中对设立公司的人数做出了规定。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


·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是否可以为两个人?
      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是否可以为两个人?不可以,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属于同一个法人单位,而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就是只有一个法人代表。分公司只是一个有执照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代表,只有执照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二、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入股分公司只写收据是有法律效益的;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入股是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怎样理赔?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怎样理赔? 一、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怎样理赔?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新型的小公司不断地增加,也有一些小公司不断地倒闭。公司倒闭有许多原因以及承担法律方面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呢。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困扰着许多人,我们都需要去了解这些知识,看看是怎样帮我们解答吧。 一、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法人代表还...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规定? 许多公司都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着决策作用。不过董事会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必须设立的,在设立董事会时对董事会成员的设定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


·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怎么处理?
      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避税怎么处理? 在我国,国家有权基于公共利益征用个人或企业的土地,这就涉及到我们常说的拆迁问题。拆迁问题不仅是个人面临的问题,对企业来说,由于国家征用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往往需要大片拆迁。当然,企业拆迁也可以得到补偿费用。那么,拆迁补偿金可以合理避税吗?企业收...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做的都很成功,有很多外资企业甚至都有了分公司,一个企业经营到了一定的顶峰,都会想开分公司得到更多的利润,那么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明一下。 一、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流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咨询后领...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 ? ?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 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3、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 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按照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