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撤销的条件是哪些?已经签署了房屋赠与合同,但是因为发生了一些突发的事情,想要将之前签署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那么合同是否能够撤销,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信息吧。
  一、何为房屋赠与合同呢?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
  二、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呢?
  1、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回答成“可以”或“不可以”,需要具体分析。2、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赠与的撤销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1)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在撤销前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①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②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③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2)赠与的法定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法定撤销的情况: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③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二者的区别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综上所诉,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因此,如果想要将签署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的,应该相对了解一定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让我们更好、更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以上就是本次对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这个问题的解答。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


·一、房屋增值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房屋增值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众所周知,离婚时不可避免要进行财产分割,房产分割便属于其中一部分。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在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后。接下来就要说说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的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


·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由开发商自行销售或者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销售。自行销售开发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


·在我国女方租房能争取抚养权吗
      随着现代人对婚姻态度越来越开放,各城市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双方最揪心的不过孩子的抚养。对于母亲来说,如果当时判决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母亲想要重新争夺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自己住在出租房里。这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没有影响呢。我们将为您整理在我国...


·法律规定租房产生哪些纠纷
      租房产生哪些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