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综上所述,赠与人在5中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也存在着赠与合同不能撤销的情形。赠与者在考虑撤销赠与合同时,需考量此时有没有必要撤销赠与合同以及现在是否满足撤销条件,想更详细了解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您可以在线咨询邢台律师。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就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有一些犯罪明确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但有的犯罪则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规定的立案标准不太一样。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 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 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一、合同撤销权 1、定义: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个人财产,也严重的扰乱市场的秩序。对于合同诈骗罪您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罪是有哪些要件构成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一、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发现合同上有自己不满意的条款,双方可以商议更改条款,或者拒绝鉴定合同。任何人不能强迫合同向对方签字或者盖章,否则该条款或合同无效。 二、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 (1)如果合同...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应届师范生签合同以后不可以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


·合同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的签订其实在很多时候可以对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但前提是在合同中有相关的条款约定,并且合同在签订之后也顺利的生效了。而现实中,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蛮多的,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合同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我们同他人因为经济纠纷而走司法诉讼途径的话,我们需要通过聘请代理律师来打官司。这时我们要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对双方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来给您说说。 律师事务所民事委托...


·赠与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赠与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属于无偿行为,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赠与物权利移转之前,除经公证或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之外,赠与人可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前任意撤销其允诺。受赠人忘恩负义的,即便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赠与人仍可依法撤销赠与并取回赠与物;赠与人也不像出卖人那样承担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