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定情形有哪些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即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财产不属于共有的话,那一般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就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这部分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
  
  


·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由男方实际抚养孩子,而女方给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之后要是女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样是否可行呢?毕竟是与孩子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搞清楚才行。那到底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
      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拿到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两个证明离婚的文件,但很多人认为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 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要办理离婚登...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


·一、女的重婚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女的重婚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


·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必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先协商一致,然后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这还要看该协议是否满足生效的要件,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


·教育为国家之根本。一个国家没有良好的教育体系就意味着这个国家
      教育为国家之根本。一个国家没有良好的教育体系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未来就没有光明,而作为教育的先锋战士也就是教师,他们的素质和薪资等方面的因素就直接的影响到国民教育的发展。本文就教师绩效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为您展现一下教师们的工资构成及其发展现状。教师收入是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什么确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什么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
      协议离婚是多数夫妻在离婚时候的首选方式,毕竟协议离婚程序不复杂,当事人能够很快的办理手续后就结束婚姻关系,双方也不至于撕破脸。那要是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呢?您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这两...


·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有结婚肯定就有离婚,通常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或者一方有不可饶恕的错误时,才会选择离婚。此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是说有离婚过程,那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一般是在一...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