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而我们肯定也是希望交钱以后收到最大权益的保障,所以对合同条款的了解就十分重要了。我国的保险是有免责条款的,但是这个免责条款也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生效首先在双方签订保险的时候,保险人就应该把里面的每一条条款都说明一下,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或者需要做特殊的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说明。如果没有说明免责条款的话,条款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保险人的义务,所以保险人的做法很重要,而投保人有投保自由的权利,就是当投保人了解了相关的条款和里面内容的后果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保险人不能强求,投保人选择谁,该选择那种保险,都是投保人自身的自由,这也是一种权利。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还是有很密切的关系的,保险人要先告知投保人的一些情况后,投保人才能选择,所以两者是分不开的,而保险人告知投保人一些情况这是一种义务,在这一点上法律还是更加保护投保人的选择权。不管是上那种保险,我们都要真是的签署合同,在签合同之前虽然保险人有义务告知我们相关的条款,但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要仔细的了解相关的条款,这样才能在需要履行合同的时候得到最大的权益保障。当发生一些我们比较模糊的条款概念的时候,可以咨询专业人事为我们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你们。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
      根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有效的,但这必须要证明是自己借给对方的。根据法律规定补写借条需要写清楚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包括种类)、利息、还款的时间、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


·合作社欠农民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借条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当然还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能产生想要的效力。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不是很清楚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常用的抵押借款协议书范本
      常用的抵押借款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一、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其实债务债权这种比较常见的民事关系在发生的过程当中,最后还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变换的,可能债务债权在某些特定的因素下会发生概括转移,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法律上的名词叫债务债权的概括转移。概括转移和单纯的权利义务的转移是不一样的,那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债务的概...


·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若公民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产和债务的,那么通常会先以公民的遗产
      若公民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产和债务的,那么通常会先以公民的遗产,对其生前的债务作出清偿。而要是继承人提前分割了遗产的话,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范围内清偿继承人的债务。不过,要是,公民去世未留遗产,此时他的儿子要替父还债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留遗产,儿子要替父还债吗 法...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一、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