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象包括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象包括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二、申办程序(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评估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三、办理分类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当公民和企业在缴纳了土地的出让金后是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也是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在土地证中也会写明土地的具体类型以及土地的使用期限,在土地的使用权到期后,土地的使用人也是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续期手续的。
  
  
  


·土地毁约协议书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
      土地毁约协议书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毁约协议书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目前我国的空运发展水平也是非常快速的,乘坐飞机出行为您的学习交流和工作提供了非常多的方便之处,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对于飞机场的修建也不断的在进行扩大之中。修建飞机场往往占地面积会比较大,所以有可能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及拍卖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土地闲置的情况,这不利于土地使用率的提高,加剧了人地矛盾。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年,其他用地大多为50年,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我国在土地使用年限上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提前办好了相关的厂房设施。所以厂房租赁对于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捷径。那么,一般的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一般的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云南大理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云南大理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任何关系着国泰民生的事情没有小事,尤其是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例如,征地补偿这个事情便是全国各地的人们都在关注的问题了,云南省地处我国南部边疆,了解云南省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维护云南省权益,保持云南地区的稳定有重要作用。我们将针对云南大理...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继承或者说房产继承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税费的内容,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在继承人这里还分为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您在决定缴纳费用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文,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国家需要之时,都可以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划拨土地,这一般是由国家直接划拨给相关单位的使用地。这样的相关单位一般是军队呀,或者是经济房之类的相关单位。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我国划拨土...


·青岛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青岛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时候,由于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需要对相应的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为了弥补给其带来的损失,补偿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补偿,应当依据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既要考虑被征收的土地,又要考虑地上的附着物等补偿事项。因此,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