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孕妇加班违反劳动法吗?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你知道多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很多夫妻在结婚想要怀孕的时候都会担心孕妇怀孕以后无法经常加班或者上晚班,也会担心孕妇在怀孕以后不能再胜任之前的工作,担心自己会被借此“发配”,那么我国的劳动法对于上班的孕妇会有哪些保障呢?劳动法中对孕妇及企业的规定又是什么呢?孕妇加班违反劳动法吗?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你知道多少?1.我国劳动法中对孕妇在生育期间的保护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孕妇的健康权,二是孕妇的劳动保障权。劳动法中的健康权对企业对待已婚待孕的女员工、处于怀孕时期的女员工和哺乳期的女员工根据情况的不同做出的相应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不可以安排已婚待孕的女员工从事铅、汞等重金属或有毒金属的工作;处于怀孕时期的女员工公司不可以安排她从事高强度高体力的劳动以及怀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孕妇每天工作的时间不能超过350分钟,并且不能从事空气中含有铅、铅、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过高的工作,也不能从事高空类工作、需要全身强烈运动的工作,如果工作中需要孕妇经常弯腰、下蹲、攀爬的话,也不能从事该工作;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一年内不可以从事高强度工作、有毒气体或重金属工作、空气标准不达标的工作,而且当女员工处于哺乳期的时候,公司不可以对该员工安排夜班工作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员工加班。2.我国《劳动法》除了这些保护圈以外,还会女职员在怀孕时候的休息请假权利作出了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不能要求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员加班并安排夜班工作,还要为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制定相应的休息时间。如果女职员在怀孕四个月内不小心流产的月,公司应根据医院的意见让员工在家休息十五天以上三十天一下的时间,如果员工在怀孕四个月以上发生流产情况的话,公司则要为该员工安排四十二条的休假时间。并且在这段时间内照常给该员工算工资。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九十天或以上的产假权。孕妇的产假期在预计生产期前十五天和生产以后的七十五天。如果孕妇出现难产情况的话,公司应将孕妇的产假增加十五天,如果孕妇一次生了多个孩子的话,每多生一个公司就要多给予孕妇十五天的假期。如果公司要求孕妇提前结束产假的话,则孕妇的工资需要按照三倍来计算。3.劳动法对女员工的第二个保护规定就是:女职员在怀孕、生产以及哺乳的时候公司不可以解雇期员工,而且公司不能降低职员的工资待遇,员工的晋升过程也不能受到怀孕的影响。这就避免了一些公司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故意将怀孕中的女职员降级降薪与调岗的可能。如果企业一定要违反劳动法中对孕妇的保护权的话,孕妇可以收集证据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对孕妇进行赔偿。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兼职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第一类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一些用人单...


·工资单样本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每一个工作的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资了。工资是劳动者工作的最根本的目的。可是,有些人领取工资时并没有一并领到工资单。他们或许认为,工资单并不重要。其实不然,工资单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让我们来看看工资单样本的法律作用。 工资单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 ? 原劳动部颁发的...


·恶意拖欠工程款投诉到12345有用吗
      没用,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


·不服工伤认定答辩状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也应承担劳动者停职留薪期间的待遇。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会对结果表示不满,因而申请对工伤认定进行行政复议,此时当事人可以对该行政复议进行答辩。下面我们一起来...


·建筑工程质量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质量问题,这充分的表明了现在人们普遍对于质量都是非常重视的,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不知道建筑工程质量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 建...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


·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后旧病复发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
      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级伤残有误工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级伤残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二)意识消失; (三)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四)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交通事故一级伤残有误工费赔偿吗 误工费是指...


·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一、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