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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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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一、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 ,面积为 。
  2、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情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3、赠与的撤销
  (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4、赠与的收回
  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二、附条件赠与合同与附义务赠与合同、目的性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2、附义务赠与合同与目的性赠与合同区别。主要是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受赠方必须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如果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请求撤销赠与。目的性赠与的受赠方行为不存在给付一定义务,在受赠方做出不接受行为时,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履行,而只能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
  3、附义务赠与合同与附期限赠与合同区别: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双发的利益,这样在合同中说清楚会避免很多麻烦,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也解释了一下附条件赠与合同与其他一些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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