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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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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受伤最重的可能就是孩子了,但是让两个人最放心不下的,让两个人无法失去联系的也是孩子,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想要看一看孩子,那么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如果探视影响孩子成长,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少,或者终止探视权,除此之外没有办法。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关于离婚小孩的探视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首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也不会因为父母的再婚而解除。再次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是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最后,还是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幸福快乐的走完这一生,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快乐温馨的童年,如果不能白头到最后,也不要因为夫妻的分开而减少对子女的关爱和呵护,特别是孩子小时候,否则会给子女的童年留下或多或少的心理阴影。孩子是两个人爱的结晶,是两个人无法抹去的感情,知道了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后,如果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短暂的暂停一下,毕竟孩子的健康是最重要的,但是谁都无法阻止一个家长想要看望自己孩子的心情,还是不能减少探视的时间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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