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一、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需要缴纳土地税费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缴纳,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按纳税 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三、怎么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需到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拥有多处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虽然在我国建设类型的土地是需要纳税的,但这也仅限于在城镇地区,这是由于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国家所有,并且农村获得收入还是比较困难的,故而对于农村的土地使用,村民都是不需要纳税的。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打破了地域界限,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双赢。在实践中,公司或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都需要按相关的规定缴纳税款。那么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目前我国征地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地铁的修建、城市的建设等方面都与土地息息相关。如果是农户的宅基地、耕地或是林地等类型国家都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各省市自己制定,那么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呢?下...


·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近些年来,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一直是公众关心的一大问题,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商业、娱乐、旅游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那么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对于土地的使用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换言之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那么如果农民不使用土地,国家同样可以将土地收回的,这一点是有相应的法条,很多人就想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有哪些呢?请看...


·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对产权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依据。
      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对产权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依据。其实您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前,如果不太确定合同应该怎么写的话,也可以事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后再签订具体的合同。往往就是因为私自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太注意一些问题,就引发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租赁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


·农村菜园土地征收怎么算补偿费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国家对土地享有所有权,然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的,这时候通常很多人会理解为,自己购买了土地,那么土地就是自己的。究竟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呢?我们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和法律对土地买卖的情况作了整理。 ...


·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在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补偿金,故而一般被征收的是农村类型的土地。各地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不通过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制定此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 一、四川农村征地补...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