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遗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争夺遗产而背叛亲离,妻离子散,被钱财蒙蔽了双眼,失去了理智与亲情。呢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的处理遗产分割纠纷这个问题呢?接下来由来为你指点迷津。
  
  现实生活里,中国遗产继承中常见的纠纷有:
  
  1、法定继承纠纷
  
  2、转继承纠纷
  
  3、代位继承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对于上述纠纷,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法定继承纠纷的处理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的继承方式。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据下述规定解决法定继承纠纷。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六)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转继承纠纷的处理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行为。
  
  常见的纠纷有其他继承人侵犯转继承人的继承权,或者剥夺转继承人的继承权,遇到此种情况,侵权人应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将应由转继承人所得份额归还转继承人,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由于其侵权行为而造成的转继承人的损失。
  
  三、代位继承纠纷的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有代位继承纠纷,依据此条即可保障代位继承权人的继承利益。
  
  四、遗嘱继承纠纷的处理
  
  在所有的继承纠纷中,出现较多也是遗嘱继承纠纷,例如在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也有未公证遗嘱;有书面遗嘱,也是口头遗嘱;有同样内容但日期不一致的遗嘱;还有日期不一致同时又有出入或者相互矛盾的遗嘱等等,那么,在这些遗嘱中,怎样判定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在数份有效的遗嘱中,以哪份遗嘱为最终分割遗产的依据?
  
  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八)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十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对遗嘱的有效性及最终有效性进行判定,并解决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遗嘱继承纠纷。在遗嘱继承中,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遗嘱是有效可执行的遗嘱,但继承人仍然不能得到遗产,也就是说,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五、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还遗留有尚未清偿的债务,而继承人很多时候不愿意负担这部分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由此而产生法律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六、遗赠纠纷的处理
  
  遗赠纠纷常常发生在遗赠人设立遗嘱或者其法定继承人在实施其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遗赠人将财产用遗嘱的方式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时最重要的要看遗赠协议的有效性。如果遗赠协议是在自愿、意思明确、清醒、无胁迫的状态下,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并且符合法律对遗嘱的要件规定,应当认定遗赠协议的有效性,并尊重遗赠人的意思自治和自由。
  
  另外,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受遗赠权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清偿遗赠人的债务应优先于执行遗赠。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七、遗赠抚养协议纠纷的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遗赠给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同时享受被抚养的权利。如果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成立,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上文讲述了在面对不同的遗产分割纠纷时所应用的方式。我们认为在面对遗产纠纷问题时,我们应当更理智的去解决,身为继承人应当互相体谅,和睦团结。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细的纠纷调解措施以及诉讼材料步骤应当向专业人士进行询问。?


·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不管有钱没钱,很多子女难免会偷偷的计算爸妈死后给自己留下多少钱,可有时候继承的时间并不能简单的确定,比如父母失踪了就不好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那到底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遗产继承何时开始继承?
      遗产继承何时开始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1、这里的死亡是指被继承人的生理死亡和在法律上的拟制死亡。生理死亡就是指被继承人自然死亡,因病死亡或者因意外事故死亡等。法律上拟制死亡是指公民符合法定条件:(1)下落不明满四年;(2)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2、《中华人...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遗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继承人主要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


·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


·外孙女有权继承外婆的财产吗
      外孙女有权继承外婆的财产吗如果自己的母亲健在,自己就没有权利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


·如何公证查询已故存款人名下存款?
      公证查询:除可以直接查询的继承人以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需先向公证机关申请《存款查询函》 对于不属于《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规定的可以简化查询的继承人(如第二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未经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一、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提供伪证不会丧失部分继承权,但作伪证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