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一)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


·医疗事故如何追究责任
      医疗事故如何追究责任 (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如果确实是医生本人的责任,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责任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生病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要经历的事情,但是如果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生消极怠工,导致病人未得到及时治疗而病情加重,此时医生就要承担医疗行政责任,那么医疗行政责任追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一系列问题。 一、医疗行政责任追击制度 医疗行政责任追...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该如何准确区别?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该如何准确区别?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该如何准确区别? 生病了去医院看病,如果得的是大病那医疗费用对患者家属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我国律法强制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当员工治病的时候就医保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从而减轻了金钱上的压力。...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要签订具体的合...


·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一、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规定的制度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有一定的地区的差异的,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 第一章 总...


·医疗纠纷尸体处理过程怎样进行
      ?医疗纠纷尸体处理过程怎样进行根据这条规定,需要进行尸检的数量将会大大增加,因为死者的家属对死因的任何异议都可能启动尸检程序。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曾有一公民询问笔者,医方是否有义务告知死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尸检。因为进行尸检有48小时内及最晚不超过七天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 延伸补充: 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1、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