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工伤二级的待遇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员工工伤二级的待遇有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只关注业绩,产量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多数用人单位存在的通病,在制定其他管理制度的时候唯独就忽略了安全教育,工伤二级基本上和植物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就算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也都按规定支付了相关的待遇,但怎么样也无法弥补给员工身体上造成的伤害了。
  
  
  


·劳动仲裁是否为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是否为必经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


·在工作单位上班时犯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单位上班时犯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单位上班时犯病算不算工伤 不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就是说,过劳后只有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被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赔偿项目 ...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一、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一)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 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现在不管是国家还是公民都十分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为了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从总的方面以及建筑施工相关活动等对于施工作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建筑施工时必须严格遵照条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条例的具体内容。 一、工...


·在企业进行解雇员工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赔付的问题,我们在进
      在企业进行解雇员工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个赔付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政策标准来进行确定赔偿的多少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雇赔偿的政策有哪些呢?最新的法律法规包括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解雇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1、新劳动...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说是存在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时候,首先就需要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关系的认定很重要,那么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一、如何认定 劳动...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国家公务人员还有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劳动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法》上所称为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人们生活在世界上,为了吃饱穿暖,工作是人生的一大要紧事。现在我国的企业主要分为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合资企业这几种。除了第一种之外,在后面三个企业工作的规定是类似的。那么,对于国营企业来说,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国营...


·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什么认定
      进入企业公司上班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些短期工或者一些特殊的行业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被淡化了很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个人利益容易受到损失,其中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怎么认定就是当前许多人头疼的问题...


·自己可以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在工商局要走两个流程:1、清算组备案。2、拿到备案核准通知书后,在工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刊登后过45日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注销登记。注销公司手续比较繁琐,主要有几个方面:1、公司负责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2、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