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可以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等)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遗嘱继承本就是为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一般来讲,可以立遗嘱将财产处分给任何人,但是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属于遗嘱,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二、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为了避免在死后继承遗产时出现任何的争议和纠纷,那么公民也是可以在生前订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那么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意愿订立下来的,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是会按照法定规定的要求去分配当事人的遗产的。
  
  
  


·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房产分割时需要进行房产析产,然后办理过户。双方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那么,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


·不按约支付房款该怎么解除合同
      实际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对于卖方来讲,肯定是想尽快的获得房款,因此就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要是在一定时间内买方不按约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可以实际解除购房合同。不过此时当事人应该怎么解除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按约支付房款该怎么解除合同 预售合同签订生效后,...


·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转租根据原房东是否同意,分为了责任转租和承诺转租,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而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到底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债务追偿的民事类案件,经过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往往会遭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的逃避或阻拦,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执行人事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或变卖处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为由拒...


·买房子贷款提前还划算吗
      买房子贷款提前还划算吗 1、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享受7折到8.5折的利率优惠。由于已享受较低折扣的利率优惠,目前又处于降息通道中。若央行在年内无降息动作,即使明年1月1日按照近日利率执行,利息也只会比前期更低,房贷提前还款是不合适的。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由于等额本...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亲买的的怎么分?
      现在社会中,房子成了找女朋友,结婚的必备前提条件,然而现在的年轻人刚踏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在如此高的的房价面前,凭借他们自身的能力,很难在工作几年之内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迫于压力,常常是一方父母出钱为孩子买房。那么就会面临一个问题,一旦将来两人分开,夫妻离婚房子是父亲买的的怎...


·怎么对房产租赁纠纷处理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容易出现纠纷,就连在进行房产租赁的时候,有些纠纷的产生都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既然纠纷已经产生了,那么当事人就应当积极的来处理。那么您知道现实中应该怎么对房产租赁纠纷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怎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


·使用权房税费有哪些?
      除了广为人知的商品房、安置房等房屋类型,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房屋类型较为小众,我们较少听说,比如房改房,比如使用权房。在实际房产交易中,高房价当前,一些较为廉价的房产尽管十分小众,但总能受到您关注。于是,群众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比如使用权房税费有哪些。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现实中,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这个时候其实都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只不过,因为具体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导致最终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已。那究竟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时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