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吗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协议离婚程序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服务。三、离婚协议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离婚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协议离婚,需要我们提交一定的材料;另一个是诉讼离婚,该途径在时间上面花费比较多,同时需要更多的精力来进行官司,在离婚夫妻之间也会造成一定的纠纷以及发生冲突,因此我们不建议选择该途径,除非不得已的时候。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这个问题是必须要作出处理的,否则的话夫妻也不能离婚。那么实践中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呢?夫妻又该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监护责任离婚后怎么办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其法定的监护人就是其父母。父母还在一起的时候,这个监护责任还好说,基本上就是由双方共同履行的。但要是父母离婚呢?此时的监护责任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监护责任离婚后怎么办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喂奶期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没喂奶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要看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第一次离婚会判离吗 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


·在我国起诉离婚诉讼状在哪写
      不管我国公民是需要通过法院解决自己和被告的什么纠纷,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如果是属于公民自诉案件的话,都必须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具体的诉讼状,法院才会结合诉讼状和其他的相关材料,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的。起诉离婚的时候也要提交离婚诉讼状。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诉讼状在哪写?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吗?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听起来就是一项很严重的罪名。在我国,这种罪名又被称为“渎职罪”,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我们通常认为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这项罪名,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那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吗?看了下文,您就知...


·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协议离婚是最简单,也是最节省时间的离婚方式,但是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双方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等,需要起诉离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财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也就是把这个财产平均分成两份,一人一份,但是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用分割。 二、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


·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男女不管是离婚还是解除同居关系,此时如果生育了小孩,并且小孩尚未成年的话,那么都是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毕竟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的解除,不会影响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那通常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