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 公司解散和注销;
  
  4、 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二、公司上市的流程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企业上市流程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交易所核定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2、上市申请。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
  
  (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文章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
  
  4、签订上市协议书。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公司上市条件及流程上市辅导。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交易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
  
  需要券商等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行业研究与报道服务、投资者关系沟通等。
  
  公司都已经做到了上市的地步,各位股东对这些特别决议的事项都很清楚。除国家规定的这些事情之外,可能各上市公司内部规定的还有其他的要求,这些要求当初也全部经过各位股东的同意了。在某些特殊事项面前,一般召开股东会是需要全体股东出席的。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对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我们不是很能理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那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 公司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形式之一就是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更加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成功的公司股权转让对企业来说意义非常大,同时公司股权转让也需要缴税,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税费比较多,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讲解一下,公司转让股权的流程和公司转让...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都希望是一个铁饭碗,因为不会存在任何的风险,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每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的想要进入。在企业中上班,我们会遇到各种问题,因为企业业绩不好或者裁员等问题可能会被辞退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本人签收吗?这个是需要的,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告知本人...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分别是什么(一)股东的风险承担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要求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要求 如今注册的公司越来越多,对于不同类型的注册公司,要求也有所不同,比如最低注册资金、相关的注册章程等。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几种公司注册的种类及要求。请继续往下阅读,了解公司注册的详细情况。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 注册要求: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
      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


·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
      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公司领导不善管理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并宣告破产,公司就不得已只能申请解散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解散,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申请,甚至一点也不了解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有何规定,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申请解散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法》...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是什么?对于集体企业,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企业改制的。通常而言,企业改制都是事先制定总体的改组方案,以便更好的选择实施。但同时也存在着政府主导的企业改制。很多人不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


·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


·企业兼并与收购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与并购的区别在于: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