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1、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2、农用地转用方案:
  
  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3、补充耕地方案:
  
  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同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确属必须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三)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4、征用土地方案:
  
  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被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
  
  (二)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被征用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5、供地方案:
  
  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四)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符合规定;
  
  (五)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书四方案对于征地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而且这几种情形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也会不一样,但执法人员就一定要按此情形来进行监督,争取双方在征地的过程中不会有任何纠纷,所以,征地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违法必定就会受到处罚。
  
  
  


·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
      虽然说国家想要对某块正在被公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就可以直接执行,但是也必须建立在公民基本利益的保护之上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老百姓对于强制征收后的补偿如果不满意的话就不会愿意配合征收工作。那么,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一、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如果征收土地方案经依...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农村,很多农民种植农作物或者是建造房屋,都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继承,继承土地使用权时要保障其行为的更加的合法性,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时双方可以鉴定一份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现在,很多人有买房的需求,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我们知道,有两个使用权和我们的房屋有关,分别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带...


·国家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吗?
      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是不允许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的内容要求,国家严禁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但是可以授予分公司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资质证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一、耕地强征 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征地赔偿的消息,征地赔偿主要是为了保障受害者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降低对受害者的经济利益损失,每个地方都有征地赔偿的详细标准,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解决,那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


·佛山市征地补偿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佛山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是新的一年,相同的,许多的地方也出台了新政策。新政策的体现在方方面面,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改变。那么,居住于佛山的市民对于佛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应该很感兴趣,下面我们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 三类区片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