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立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立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签字才能生效的。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所列的达到条件都是有效的遗嘱,但是效力强弱不同。
  
  所以,子女是否在遗嘱上签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子女能当遗嘱见证人吗?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子女属于继承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意志,因此,子女不能当遗嘱见证人。
  
  有的人认为,遗嘱中一般都是将财产分配给子女。但其实遗嘱可以将遗产分配给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而这里面虽然有包括遗嘱人的子女,但子女却不是唯一的。除了被继承人的子女以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实都是可以作为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


·一、结婚对象条件都?
      一、结婚对象条件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条。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


·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的是什么
      一、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的是什么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


·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自然是不能顺利的离婚的。而即使在满足了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也提供了相应材料的,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办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事项 1、离婚协议要合法。 ...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
      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于是会选择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共同来买房。但这个时候也要考虑到,有些城市因为有限购政策,于是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实际只能用其中一方名字来买房,那此时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一、法律上怎样能成立重婚罪?
      一、法律上怎样能成立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


·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怎么办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申请国家赔偿也受到相关时间的限制问题。因为不可能当事人终身都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应该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就开始积极准备申请国家赔偿需要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怎么办?一、国家赔偿法超时...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不少人的婚姻都是因为有第三者的插足从而导致破裂的,既然爱情已经没有了,此时很多当事人就会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毕竟是因为有他人的插足让自己离婚的,此时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规定:...


·不在户籍地时,离婚诉讼在哪起诉?
      0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经常居住地,实践...


·家属怎样知道批捕了吗?
      一、家属怎样知道批捕了吗1、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