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包料)。鉴于建筑劳务市场分包的无序现象,2005年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自此要求从事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企业的形式,《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进一步强调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取得资质方能从业。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
   (一)合同文本中将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工程现场管理规定混为一谈
  权利义务的约定与违约责任的认定关系紧密,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参杂其中会造成合同文本篇幅过长,淹没重点内容,查找不便,可将相关管理规定列为分包合同附件予以解决。
   (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想要依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一是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行为或现象属于违约行为,二是在违约责任中列明承担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两者缺一不可。合同内容前后矛盾、逻辑混乱,缺乏专业法律审核,发生争议时部分条款存在不同解释。
   (三)结算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结算条款是劳务分包合同的重点内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11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可按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或计价办法;相关补充协议、签证、施工规范以及经双方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原始资料协商处理。2013版建筑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2.1规定合同价款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单价合同,是指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二是总价合同,是指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三是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结算方式分为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工程进度款结算分为按月结算、分段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关于结算报告需强调一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四)约定仲裁存在的弊端
  约定仲裁解决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条款要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名称,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但实践中最好不要约定仲裁,理其存在以下弊端:一仲裁机构收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组成,比法院诉讼费要高;二仲裁员随即挑选,办案质量无法保障;三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且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文书的内容。
  我国劳务市场没有秩序,很多建筑行业的工人都被包工头而承包,农民工一旦受到损伤,其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障,所以,从根本出发切实加大力度改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是非常有必要的。


·库里童工合同期满后该怎么续签?
      库里童工合同期满后该怎么续签? 一、劳动合同续签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


·劳务分包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劳务的种类和方式不是单一的,企业可以根据用工的需要可以自己招工,也可以选择劳务分包,目的都是为了完成任务。劳务分包在现实的工作中是很常见的,很多企业都选择了劳务分包,以达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目的。说到这里,您对于劳务分包可能还是比较陌生,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劳务分包的事。 ...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 2、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


·在我国的法规中暑假工合法吗
      现如今,学校的学生在放假以后,很多会选择通过暑期工的方式,来使自己提前适应一下社会生活。生活当中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暑期工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的话,又生怕自己的一些权益也得不到保护,这一点在我国法规中有着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针对在我国的法规中暑假工合法吗这一问题,为您做出详...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我国的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三大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立法机关也颁发了不同的诉讼法规范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碎玉民事诉讼案件,若一方当事人为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的,可以依据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申请得到法律援助。 关于民事诉...


·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吗?
      当我们在人才市场或者其他途径参加招聘考试,考核通过之后经过一系列流程,我们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啦。当我们在熟悉新工作的工作流程以及融入到公司工作氛围过程中,作为新员工我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当月工资的发放问题了。我们将针对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的问题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入...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 根据...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只要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
      如果你通过某种劳动来获取相应的报酬,那么你们之前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并且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现在社会有部分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在发生劳动纠纷关系的时候很难维护劳动责的权利,而劳动关系成立是大概需要四个条件的,现在我们来整理一下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劳动关系成...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中,见证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证人表示的证言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呢?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言范例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