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早已经作废了,在2011年时,婚姻法就出台了新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会再因结婚的时间而变化。因此,夫妻不管结婚多长时间,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都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在对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处理问题上,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双方都对其有平等的享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而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二)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还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一方挣得少就少分甚至不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无论挣多挣少,都应当尊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四)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以前的时候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就是夫妻结婚后时间有8年之久了,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可要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贵重财产的话只需要4年就能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现在的规定已经废除了这样的规定,所以当前无论夫妻结婚的时间有多久,其实都不存在一方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男女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


·没有孩子离婚能不能分到财产
      可以,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没有小孩的可以只分配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双方享...


·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能申请回避。那到底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


·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是解决和保障广大农民生活居住问题的需要,是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农村村民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包括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补偿款是政府对永远失...


·国家赔偿申诉决定申诉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个人在刑事或非刑事方面遇到国家或特别情况的不公对待,在现实的社会中国家作为一种极其特殊的案件出现。这显示着我们国家的司法正日益正规化,日益法制化。那国家赔偿申诉决定申诉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国家赔偿...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少的男女在婚前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实践中,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 1、保护当...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 A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


·离婚损害赔偿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1、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长期同居,不承担家庭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


·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机关损害后,其能够托付代理人提出国家补偿。人民补偿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国家补偿案子的部分,当无法经过书面审理处理补偿事宜的时分,委员会要安排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那么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咱们一同跟从我们详细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