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1、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
  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项目经理部能否正常运转,首先是项目经理的人选问题。选择什么人担任项目经理,视建设项目的具体需要,不同的项目需要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定的素质:领导才能、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等各方面的才能。
  组织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功能,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达到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因此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合理设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高效的组织机构的建立是建设项目管理成功的组织保证。首先要建立一个能完成管理任务,使项目经理指挥灵便、运转自如、工作高效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目的就是为了提供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组 讧E,一个好的组织机构,可以有效地完成建设项目管理目标,有效地应付各种环境的变化,形成组织力,使组织系统正常运转,产生集体思想和集体意识,完成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
   2、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首要任务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企业依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系统,编写质量手册,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使之具有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2)人、材料、机械的控制。
  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加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建设项目中,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至关重要的。机械是实现施工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项目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对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选好、用好机械设备至关重要。
   (3)控制施工环境与施工工序。
  在项目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因此,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特别是施工现场的环境,应建立文明施工的环境,保证材料堆放有序,道路畅通,为确保质量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施工工序是形成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为了把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必须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工序质量的控制应采用数理统计方法,通过对工序部分检验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来判断整个工序的质量是否稳定、正常。
   3、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
  建设项目的成本是指以建设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货币形式。
  随着建设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逐步推广,项目的成本管理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并且已经得到应用。可以说,项目成本管理已成为建设项目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主要标志,因为它能够体现建设项目管理的本质特征,能够反映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能够提供衡量建设项目管理效绩的客观尺码。
  制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建设项目成本的控制,不仅是专业成本人员的责任,也是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的责任。要按照自己的业务分工负责。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 tL,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就是要求项目经理对施T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特别要把成本的控制放在首位。
  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责任,不同于工作责任,工作责任的完成不等于成本责任的完成。如:单方强调质量,忽视了成本,单方做到供货及时,但忽视昂贵的价格等。因此在完成工作责任的同时,还应考虑成本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成本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具有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
   4、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
  所谓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就是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的具体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
  坚持安全管理原则即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具有促进与保障的作用。坚持“四全”动态管理,安全工作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的共同事情,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机,效果也不会明显。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安全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生产活动中对安全工作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明确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按专业、岗位、区域等包干负责。在建设项目中对现场各个方面专业的管理,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评比结果公布于众。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呢?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减少问题,同时也提高企业的自身效益,人们非常注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出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方法,其中最核心的方法就是注重建设项目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首先,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之日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和保护。一些雇主,如许多外国公...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协调、问题上报都包...


·给排水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给排水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水是生命之源,在我们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也离不开水资源。由于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城市用水的需求以及为了应对洪涝等自然灾害,给排水工程是人们尤为注重的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的质量,关系着人们的生存发展。我们将针对给排水工程质量标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给排水...


·我国童工是多少岁?
      有的人至今分布清楚童工与未成年工,虽然他们都是属于未成年人,并且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从根本上来讲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年龄上面。那么一般童工是多少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童工是多少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可以带领施工团队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成后再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只要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或达到合同标准的就可以与发包人中终结合同关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参与质量评定者必须符合规定,那么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的呢...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


·施工企业融资案例中的融资需求是怎样的呢?
      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中建筑业的作用不可小觑。建筑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改善人们生活的重要途径。我国建筑行业施工模式越来越多样化,但是也出现了资金问题,资金时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平静。那么施工企业融资案例中我们如何分析融资呢? 一、融资需求分析 (一)原有传统房建业务资金需求...


·劳动合同期限3年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3年是什么意思合同期限是三年,即在此期间,你与公司都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有一方违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简单的来说,就是一个协议,双方没有特殊理由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法更多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么?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那么,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怀孕女职工也付出了劳动,企业应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依据《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