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无合同怎样打官司?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工程无合同怎样打官司? 一、建筑工程无合同可以打官司依据:
  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因为合同是证据的一种,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支持主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在法律上的体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既然构成事实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施工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打官司需要先固定原来口头约定的内容,注意要对相关的证据进行收集,这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建筑施工的事实存在情况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比如一些录音、提供证人都是可以证实原约定内容的,这是一个法律专业取证的问题,建议在起诉之前先委托律师取好证据。
   二、建筑工程无合同怎样打官司?
  在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在内)招标投标中,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三个阶段,它们分别相当于合同法理论中的要约邀请、要约与承诺。依《招标投标法》第45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则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建设施工合同是在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
  那么如果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如何主张工程价款呢?未签认已完成工程量签证单,关于工程量及价款如何确定?目前,由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索赔意识不强,发生索赔事件时未能及时办理签认手续。也有的是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的原因而致使承包人无法办理工程量签认手续,施工企业为了不与发包人恶化关系,大都采取忍让态度,这样做虽然使得工程得以顺利竣工,但却给后来的结算工作带来了若干困难,起诉时也往往使得证据不足。所以需要了解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上的相关依据,才能更好地打赢官司。那么法院将如何依法确认工程量呢?
   1、依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本条规定充分从实际出发,从证据的角度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尤其是为维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极为有利。
  一般来说,工程量有争议的,以签证为准,没有签证的,法院可以按照其它有效证据来确认哪些为”其它有效证据”?例如:施工日志、双方来往涵件、会议纪要、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签证单等等。
   2、依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来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在司法实践中,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法院大多数情况下都委托具有造价审核资质和司法鉴定资格证书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应当注意的是: 单方委托进行造价鉴定的,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轻易确认其法律效力,除非对方当事人承认此鉴定结果,因此,为了节省时间和维权费用,如果在起诉前双方仍未能就工程价款额或计价方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先向法院起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造价鉴定。由法院委托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通常就以其为判决依据。
  由于单方委托造价鉴定是否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有的施工单位还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在发生争议还未提起诉讼前,如果想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造价鉴定,应当与发包人共同指定一家合法的中介机构进行审价,如果发包人不愿意共同指定,施工单位为维权之需要,须在诉讼时效期间(2年)届满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综上所述,对于您十分关心的建筑工程无合同怎样打官司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清楚一个问题,打官司需要证据,因此各位再进行此类诉讼时要注意对证据进行充分的收集,虽然没有合同,但是其他可以证明工程施工事实的证据也能够起到证明作用。我们也提醒各位今后在从事此类活动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这样才能帮助自己规避更多风险和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要当场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辞退并不是必须要当场结算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来说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审批流程,和一些繁琐的过程。并且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鉴定的话,还需要工伤鉴定费用,有一部分劳动者其实是不愿意做工伤鉴定的。但是,工伤鉴定书对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一、私营企业倒闭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三期女工可以辞退吗
      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工资制度等理由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发生劳动争议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因,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的,应该用人单位提供...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某些员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全部都积压到了一起,所以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员工的一句话,当情绪已经积压到了一定的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一时冲动的跟其他同事有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在公司打架斗殴这事性质比较严重的。并且肯定员工在事后也会考虑在我国规定员...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那么你们知道7级工伤职工本人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该怎么写那,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7级工伤职工本人怎样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写,我们就用法律的方面来看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如果进入工作岗位后,需要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当然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事情导致在职场上工作得并不愉快,因此很多人入职不满一个月就会选择离职,那么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


·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运行和经济的发展都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但是一旦国有企业运行出现了问题,公司该如何处理和解决呢,该如何安排员工的去向的。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公司和企业都有自己的解决办法。那么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1、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