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涉嫌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因为涉嫌经济犯罪,特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诉讼中止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三、刑事中止情形: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四、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有哪几种
  
  中止审理是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案件如果在中止审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写一份申请书只有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实施,中止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把所有的条款写清楚,只有合理、合法才能进行审批。
  
  
  


·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一、刑拘直诉的案子要换押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刑拘直诉的案子是否需要进行换押,刑拘直诉是没有经过逮捕程序地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 适用刑拘直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范围,还应当同时符合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


·刑事起诉中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如下: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注意: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内容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换押证吗?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


·贪污罪辩护技巧是怎样的,如何对贪污罪进行辩护
      律师在为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需要掌握一定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您知道贪污罪辩护技巧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犯罪的主体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所在国有公司、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贪污罪中所指...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将刑法第196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共同犯罪一人既遂是构成全体既遂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一般来说,单纯的一罪与典型的数罪,是容易认定的。所谓单纯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以一个罪过、实施一个行为,侵犯一种社会关系的犯罪。典型的数罪,是指行为人以数个罪过,实施数个行为,侵犯数种社会关系,而且数个行为之间没有牵连、连续等关系的数个犯罪。区分...


·在群里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
      微信群是一个联系人与人之间情感的聊天方式,很多人也喜欢在微信群里聊天,但是有些人聊天是具有目的性的,往往带有人身攻击,有时会诽谤别人,那么在群里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在遭受诽谤后如何维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在群里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 1、...


·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刑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判刑了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进下,信用卡诈骗犯罪越来越普遍。那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