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
  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参与分包沟通洽商
  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合同评审
  管理中心主任/控制部经理审查签字盖章
  项目控制部分包签字盖章
  项目控制部合同存档
  项目经理履约合同
  项目管理中心总结
   二、合同管理标准
   1、拟定合同
  草稿项目中标,项目控制部会同与分包沟通争取合同第一稿;
  项目控制部牵头起草合同首稿应充分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参与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草稿的起草,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充分理解合同主要条款。
   3、初审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项目经理应首先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部门主管初审,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后向分包反馈;
  项目控制部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合同草稿内容,对关键实质条款决不放过,必要时可召集法律顾问等对草稿进行讨论评审;
  草稿合同未经项目管理中心批准不得向分包送审;
   4、与分包沟通 洽商合同 确定合同内容
  项目控制部应积极主动与分包洽商沟通合同草稿,并及时将沟通信息与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中心互动。
  与分包形成一致性的合同条款,确定那个合同内容。
   5、参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
  项目经理必须参与与分包的合同洽商,必要时主导完成合同的洽商并与项目控制部、项目管理中心互动。
   6、 组织合同评审
  项目经理、项目控制部、质安部、设材部、技术部、财务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对 各自负责的部分,依次填写合同评审意见。
  合同中存在的疑问要及时向法律顾问咨询,重要合同需要法律顾问把关。
   7、审查签字盖章
  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填写合同评审意见,对关键性实质条款可提出意见,必要时修改合同内容。
  凭合同评审表及公章(合同章)使用申请表签字、盖章。合同评审表由项目控制部存档。
   8、分包盖章签字
  积极协调分包对合同盖章签字,并及时取回合同。
   9、合同存档
  项目控制部将已签署的合同存档备案。
  合同原件首先由档案资料室、项目控制部留存,其余部门需要的可用复印件,由项目控制部提供。
   10、合同履约
  由项目管理中心召集项目经理、项目控制部等人员对合同进行交底;您对合同中履约主要条款进行讨论,对履约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由项目控制部记录整理形 成合同管理要点,合同管理要点发送给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指导。
   项目经理在施工中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合同。
   11、总结
  由项目管理中心召集项目经理、项目控制部等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
  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反思,提高合同洽谈、签订和履约水平。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相信您对此会有一定的了解。从上文可以看出,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包括拟定、初审、商定、评审、签字盖章和履行等步骤,而每项步骤中都有相应的一些管理标准。不同公司对此可能有不同的管理程序,如果读者对此存在疑惑,可询问其他专业人士关于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而主张法定抵销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第一,双方债...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吗?
       现在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的方面是关于合同的,签订合同之后有时一方是不能够履行合同当中的规定的,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会按照合同当中的违约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因为需要合同当中的违约条例。 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评审中包括了哪些内容
      合同评审中包括了哪些内容 一、合同评审中的内容包括什么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会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到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违约金的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为了防止不履行合同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担保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是怎样的了?下面我们为你准备了一篇关于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的范文。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租赁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租赁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文甲方___公司乙方___公司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


·嫌疑人构成合同欺诈判多少年
      嫌疑人构成合同欺诈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