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 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四)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七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施工起重机械分包给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安装拆卸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审查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六)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七)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的;
  (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第三章 人员违规量化扣分
  第十条 对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有效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定代表人);
  (二)未有效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三)未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定代表人);
  (二)未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以上就是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广东省政府对于建筑工程安全中企业违规的量化扣分处理以及涉及到的当时员工的违规量化处理的政策,内容还涉及到工程中细节安全的处理与强制落实,这些都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想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计算,但是低于六个月就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就是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会超过12年。...


·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的?
      我们在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都会和用人单位确认雇佣关系,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障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就自动解除了,如果双方都愿意维持原有雇佣关系,那就会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


·怎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受理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受理程序在我国有专门的法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损害,可能构成工伤的,需要经过法定的机构进行鉴定。一般相关的鉴定都有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那么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工伤认定的受理程序有哪些问题。 一、工伤认定的受理程序 工伤认定是劳...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我国每年都会兴修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用于发电、灌溉等。水利工程的质量高低关系到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方必须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当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要求是什么?下面请看...


·能够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吗?
      能够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吗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农民工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建筑行业管理者和工人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十分混乱。用人单位因为资金问题逃避签订合同和拖欠工资都屡见不鲜。且农民工劳动关系确认不清,维权意识普遍较差,有些甚至不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确认劳动关系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签合同确定关系后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确认劳动关系的规...


·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
      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就已确立劳动关系,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支付劳动者的薪酬。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被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还需要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像端午节这类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自然也不例外。那么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呢?我们将在下...


·新入职劳动关系仲裁怎么妥善处理?
      面临换新工作,原来的用人单位离职手续复杂,时间拖延很久,还以各种理由不准离职,不给办离职手续,新用人单位入职又一定要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新入职劳动关系仲裁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劳动者从提交离职申请之日超过30天,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到新单位工作。如果由于原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过错,可...


·美国工资福利保险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的社会福利近些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了,不过与美国等一部分发达国家还是有着一些差距。我们这些年正在努力使我们的社会保障变得完善起来,就像美国一样人们的各种保障得到充分的保护,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美国工资福利保险吧。 美国工资福利保险 一、年老退休保险 当年满65岁,正式...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计算,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