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 。流转的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第二条、流转的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流转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第四条、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第五条、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 月 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第十条、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 县(市)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现如今农村承包土地的一种比较常见,也是比较经常会使用到的方式,当然,具体的操作我们还是需要拟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来对交易进行规范和约束。上述介绍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本便是目前比较规范的形式之一,您可以参照使用。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比较多,其中土地使用权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招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兴趣的,就可以参加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标,参与竞标成功的就可以获得该土地使用权,所以想要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先应...


·2023衡阳市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衡阳市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2023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一、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农村地区围绕土地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将农村土地出租。那要是不幸产生合同纠纷的话,此时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 一、农村...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因此每一年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都十分引人关注,各地政府为了使征地补偿的标准更加符合当今的经济情况,不至于引起纠纷,每一年都会调整征地补偿新标准,因此重庆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并且对于哪些不予补...


·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一、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拥...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一、依申请登记是发了规定的原则 1、农村土地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2、依申请登记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原则。 3、国土资源部2007年颁布的《土地登记办法》第6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